2022-03-17 10:42:09 来源:慈溪人才网 点击数:47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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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新引进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取得毕业证书一年内来慈溪就业,且毕业之日起24个月内在慈溪市企业连续缴纳社保满12个月,且未在慈溪市范围内购买住房的,分别给予1万元、3万元、5万元生活安居补助;对符合条件的新引进技师、高级技师分别给予1万元、3万元的生活安居补助。(责任单位:人才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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