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0-26 16:40:39 来源:来自互联网 点击数:74693
扫码关注快速了解
招考、招聘、求职、人才政策等信息
代理项目:人事档案查(借)阅
设立依据:《浙江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范》
受理条件:个人不得查(借)阅本人档案,须由用人单位人事干部办理,借阅档案不得超过十个工作日
申请材料: 1、 查(借)阅单位开具查(借)阅介绍信,须注明查(借)阅事由及被查(借)阅人姓名及身份证号;
2、 查(借)阅人工作证或身份证(查档工作人员必须同时是2名中共党员)。
办理流程:持介绍信及身份证(工作证)到人事代理窗口——审核后开具《办理档案材料通知书》——到档案室查(借)阅档案
代理项目:档案材料归档
设立依据:《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
受理条件:已办理人事代理人员
申请材料: 按规定应归入档案的所有材料原件(密封材料不得拆封)
办理流程:把材料原件交人事代理部——代理部审核——归入档案
代理项目:各类与档案有关人事证明出具
设立依据:《浙江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范》
受理条件:已办理人事代理人员
申请材料: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他人代办的提供代办委托书及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其中需要出具个人政治表现证明的须先由用人单位或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出具政治表现证明,本办根据所提供的证明和档案再出具政治表现证明。
办理流程:根据提供材料出具有关证明
新闻附件
附件名称 | 附件上传时间 |
---|
Copyright Reserved 2005-2021©慈溪人才网 - 【慈溪官方招聘网站】 www.cxhr.com(www.cxhr.com ) | 浙ICP备05000530号|浙公网安备:33028202000477
地址:浙江省慈溪市白沙路街道北三环东路1999号二楼
邮编:315300
本网所有招聘信息、人才信息、资讯内容、未经书面同意,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