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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高校毕业生来慈实践活动补贴申领通知

2014-11-03 11:58:03 来源:慈溪人才网 点击数:3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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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高校毕业生来慈实践活动补贴申领通知

 

一、申领条件

2015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其中部分机电、建筑等紧缺专业学历可放宽至大专)来慈实践结束的实习生;20132014届慈溪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来慈见习结束的见习生;(实践时间:201491日至2015630日,不少于1个月)。

二、申领标准

(一)实习生政策:实习结束后,对符合条件的实习生给予生活补贴,其中与企业签订就业协议的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生及“211工程”高校本科毕业生补贴1000元,其他本科或大专学历毕业生补贴800元,未与企业签订就业协议的补贴735元。对来企业实习的非慈溪生源毕业生给予交通补贴,标准为:来慈有效交通票据票面金额的2倍(起始地为家庭或高校所在地,最高限额1000元)。

(二)见习生政策:到实践基地单位参加1-6个月的就业见习活动,见习期满后,市财政给予每人每月735元的生活补助,对接收单位,市财政按每人200元标准给予见习工作补助。

三、申领时间及地点

时间:实习、见习期满后即可提交申领材料,补贴发放时间为201531日至630日(申领时间至少应在填写实践回执单一个月后)。

地点:慈溪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三楼3号窗口。

四、提交材料

实习生:

1、实践回执单(实践时间与企业实践鉴定上的时间一致);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学生证原件、复印件;

4、企业实践鉴定(需签署单位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5、已签订就业协议的实践生需提供在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已鉴证的就业协议书原件、复印件;

6、非慈溪籍学生可提供来慈有效交通票据(票面标有时间、起止地及票价;乘坐飞机的需提供电子客票行程单作为报销凭证)。

见习生:

1、未就业登记证原件、复印件;

2、实践回执单(实践时间与企业实践鉴定上的时间一致);

3、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毕业证原件、复印件;

5、企业实践鉴定(需签署单位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慈溪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地址:慈溪市北三环东路1999号,电话:63938223,传真:63938202

 

 

慈溪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

       2014年10月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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